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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聲明︰委托本中心所譯稿件或聲像製品,不得用于危害國家安全、公眾利益等違法、違規之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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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盡最大努力確保翻譯的質量,但對其使用不承擔任何連帶或非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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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所承接之稿件要求文字圖表清晰,以翻譯人員能看清楚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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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所承接聲像製品,要求圖像清晰、發音清楚,以翻譯人員能聽清楚為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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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對需公証類的稿件要求客戶同時提供清晰的原件及與之相符的複印件,對有疑問的原件及複印件,本中心有權謝絕翻譯或對譯文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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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承譯稿件中,原則以原稿為唯一標準,但對非法律類稿件,可根據客戶要求做適當增刪或修改,對此客戶須在簽約時以書面形式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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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對客戶的稿件采取分類保密管理,確保客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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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對譯文提供交稿后三個月保質期服務,其資料及電子文檔也相應保留三個月時間,逾期將予以銷毀,客戶如對譯文有何異議也應在收到譯文后三個月內提出,逾期本中心將視譯文已被客戶無異議的接受,其相應保質期服務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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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在承接稿件或聲像製品翻譯之前,須與客戶簽訂《客戶確認單》。客戶應逐項如實填寫,如有特殊要求請填寫在合同備注欄中。由于填寫錯誤而產生的后果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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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991年6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條例,本中心對譯文享有著作權,客戶如將譯文用作盈利之目的,須向本中心支付報酬。報酬計算方法︰最低每件譯文每次使用費為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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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須知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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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須知的解釋權屬北京星輝翻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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