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知
各位尊敬的翻譯︰
為了便于管理和按月付給您翻譯費,現本中心特訂立如下內部翻譯登記製度︰
我們將為每位翻譯發一張蓋有北京星輝翻譯中心公章的號碼牌,此牌與翻譯登記單上的號碼相符。每位翻譯在譯完稿件后,須將自己的號碼(大寫)寫在譯稿的蓋章部位,請勿寫錯號碼;
在每次接稿時,我中心都將相應地發給翻譯一個蓋章的任務單,單上的打印號碼即為此譯稿的號碼。此單由翻譯個人臨時保管,待結款時,須交付此任務單。此單我中心將作為結款的憑証。請勿丟失。
此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執行。
北京星輝翻譯中心
二零零壹年壹月壹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