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們早已講過很多很多譯事中的“陽春白雪”,
筆者不避“教魚游泳”之嫌,想唱幾句“下裡巴人”, 聊一點翻譯實踐中譯者的具體思維過程問題──不如此,只泛泛地講講“刪略、增益、重複、轉換、顛倒、否定”(Omission,
Amplification, Repetition, Conversion, Inversion or
Negation)等等方面的理論與技巧,學生們還是覺得無所適從,仍然有“找不到北”的感覺。
任何事物都是作為過程而存在的,把一種語言轉換成另一種語言,即翻譯也不例外。要想使翻譯理論或技巧具有可操作性,就有必要將統一的完整的翻譯過程切分開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翻譯過程的實質是譯者進行模糊性思維的過程。對這一點認識得越深刻,建立起來的模糊性思維轉換機製也越有生命力。
模糊性思維不是模糊的思維
人類語言存在大量模糊現象,有模糊語言就必然有模糊性思維;所謂模糊性思維就是以反映模糊對象為對象的思維形式。實踐不斷証明,模糊性思維,對分析認識具?有多種組成因素的事物(如,語言體系,一種語言,甚至一個句子或一個單詞等等)有著一般邏輯思維或形象思維所起不到的作用。因為它不必以占有精確的數據或詳盡的材料作為思維條件,所以模糊性思維具有先導作用。
語言的模糊性決定了翻譯過程中進行模糊性思維的必然性;漢語是模糊語言極豐富的語言,這是它的一大優勢。
比如,“東西”這個詞的寓意就很“模糊”在沒有特定上下文的情況下,就很難?給它一個十分肯定的譯文。它可以指的是作家或詩人寫的“作品”或“詩篇”也可?以指的是主婦從市場上買來的“柴、米、油、鹽、醬、醋、茶”或古代兵器“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還可以用“小東西”來稱謂小孩子或小動物(鳥類、魚類、昆虫......)等等,不一而足。如果我們要求學生(不論是學英文的中國學生,還是學中文的外國學生)非把“東西”的所有對應詞(the
correspondence words)都記住恐怕很難,但我們卻可以要求學生記住較少量的語言學稱之為“general
terms (words) ”,即帶共性的一般詞匯,如“something”(物)“somebody”(人)
“some creature or animal”(動物)等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需的。臨場時我們可以譯(口譯)不出鵜鶘,鷺鷥,座山雕為pelican,
egret, vulture, 但不能忘了它們都是“big birds”;在工廠參觀時可以不會說“牛頭刨”或“集成電路數控機床”但不能忘了“machine-tool”;當過口頭翻譯的,沒誰會不懂這個譯事的“ABC”,不過,在所謂以“等值翻譯理論”為代表的強調絕對精確性思維的翻譯模式禁錮下,這種強調“從總體效果出發”或“從大處著眼”來把握原文與譯文的相互轉換機製的模糊性思維理論,就很難叫人接受了。大概只有長期在外語教學第一線的教師,當他面對中外學生學習各自目的語的現狀時,他才可能對將模糊性思維理論引入外語教學課堂產生共鳴。
筆者本人多年前在美國學英語時尚不了解模糊理論的鼻祖L.
Zadeh是何須人也,更談不上用模糊性思維理論指導學習了。在一位畫家的廚房裡,我曾整天為記不住太多的調味品的名字而發愁;中國有花椒、大料、桂皮等“十三香”;這個美國尋常百姓家的調味品也不少,如:Tarrangon
Leaves, Indian Curry Powder, Ground Cumin, Hot Cranberry
Punch...(即龍蒿葉末,印第安咖喱粉,歐蒔蘿粉,辣味蔓越橘料酒......) 等等, 至少有十七種;完全可以跟我國的“十三香”媲美了。朋友了解了我的困惑之后跟我說:“It
is unnecessary to remember them one by one ; you'd just
say I need this one or that one or I'd like this kind
of seasoning or dressing.”從友人這番簡單的話語裡,我悟出一個道理:學外國語言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交際,為了溝通;如果舍本求末,不分“西瓜”“芝麻”,一味地下大力氣去背誦中國的“十三香”或美國的“十七香”,
然后再研究中美調味品之間的細微差別,這對一位研究語言學一般規律的訪問學者來說未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