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语种和级别口译或笔译《综合能力》、《实务》2个科目考试,方可取得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每次登记,还需要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证明。
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或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翻译或助理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
除资深翻译外,一、二、三级均分设口、笔译两类考试,二、三级考试通过后领取相应的资格证书;一级考试及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资深翻译实行考核评审方式取得,申报资深翻译的人员须具有一级口译或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