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的”字覆盖面
根据对一般语言学论文的抽样调查得知,在一篇4,898字的论文中,”的”字出现次数是218,占总字数的4.65%。
[贰]”的”字的语言学意义
重新认识这样一个极普通的、极常用的字或词的演变对重新认识中文[=中国语言文字]、重新认识国内外语言学或文字学理论颇有裨益。一种语文中有“一专多能”的字或词,是好事,不可小视。的”字在几千年的演变中,自身的功能在不断的变化,只要留心观察与思考,不难发现其“虚”“实”不断交替变换的语言学现象。的”字对我们认识词汇或词法与语法的关系、对认识字、词、短语、句子之间的关系都很有启发。
[叁]作实词用的“的”
《神女赋》“朱唇的其若丹”中的“的”=“鲜明、显著”。在《解名?释首饰》“以丹注面曰的”句中的“的”=“红点”。“的”又=“的确,的当,的对,或的款”,如“掩装无语,的是锁凝处”。在“良人的的有奇才,何事年年被放回”诗句中,“的的”=“明明白白”。
在“众之矢的”“一语中的”中“的”也是实词,是谓语动词动作的对象,是“受主”。
“的”字——既是字又是词(单音节词)。在上例中,“的”字既是形容词、副词又是名词,都是实词。但是在近、现代的中文中,“的”字本身作为实词的势头有所收敛,其派生新词的趋势上扬。
[肆]“的”派生词
上个世纪末叶以来,“的”字已相继派生出来几个新词。如“打的”,该词大约在1990年以后才开始成为口头用语,后来逐渐见诸报端。大约12年以后,即到了`2002年才出现了“的哥”“的姐”等汉语词典上至今尚未收入的新词语。与此同时,“摩的”(出租摩托车)等在北京的街头也早有耳闻。“的”的派生词大概与“TAXI”(出租车)曾被音译为“的士”有关(bus被译为“巴士”)。很明显,说“打的”比说“打的士”或“打出租”等要简约,而且在特定的语境下也不会产生误会,于是“打的”这一词语应运而生。
“打的”是双音节词,说起来也易于上口。据专家统计,《吕氏春秋》共有复音词2017个,双音节词占85.77%(1730个)而三音及三音以上者,只有287个(主要是人名及其封号、谥号等);而单纯复音词仅有78个,仅占复音词总数的3.86%。尽管千百年来中国人的语音在社会交际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变换,但偏爱双音节这一习惯始终未变。“打的”“的哥”“的姐”“面的”(小型面包车)“摩的”等由“的”派生出来的都是双音节词。
从结构或形式上来看,“的”字,有时可以“双肩挑”,如“大的大”“小的小”“老的老”“少的少”“说的说”“笑的笑”“跑的跑”“跳的跳”等等;有时又可以“一肩挑”,如,“见面时想说的还是电话里说过的”。“的”也可在两个不同字的中间构成多音节词,如“目的地”等。
[伍]“的”被逐渐“虚化”的过程
在“‘受累的’回来了……”句中,“受累的”这个“的字结构”起代词作用。[‘受累的’——是著名相声演员杨少华先生已故妻子对他的一种称谓。]“的字结构”在中文中很常见。如“种菜的”“教书的”“唱戏的”“被奴役与被损害的”等等。“的字结构”实则是很高明的一种“词法”。这一结构的出现预示着凡以“的”字收尾的语结或词语可以代表任何不必再出示“的”字前边已经界定的人或物,于是,“的”字原有的所谓实词的意义已完全被“虚化”,结果变成了一个可以修饰或限定任何存在客体的一个语言学标记的字型或符号。
[陆]“的”的“虚化”揭示了词法与语法的关系
主编语言学术语的哈特曼和斯托克(R.R.K Hartmann & F.C. Stork)认为“词法”或所谓语文的“形态学”(morphology)是“语法的分支,研究和分析词的结构、形式和类别”并举例说,包括研究和分析“词尾变化”“派生词尾”等。即使按照这个未必适合世界所有语文的定义也很难排除中文的词法问题,只是中文的词法表现形式与拼音文字不同罢了。
口说语言只能随着口说语言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发展,任何人为的因素都会显得苍白无力。中国语言学家没理由为中文的所谓“词法”“不发达”或无“词法”可谈而感到低人一头。中文的这一特点恰是中国人高明之处。中文总处在动态发展演变之中,以其基本单字不变而又能适应客观世界万变对语言文字的需要,很不简单,充满了中国人的智慧。中文或汉语文中的每一个字都有其自己相对独立的所谓“标独功能”和“结合功能”;单字可以永无休止的派生出一个又一个的新词,这是不折不扣的中文词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当我们深入到每个汉字的内部结构层面时,其中“morphology”[即形态变化或词法]的微观世界里则充满了中国人的智慧。事实上中文中每个字都是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单音节词。即使我们能举出几个不宜拆分的双音节词或多音节词,如:匍匐、葡萄、菩萨、铁观音、阿弥托佛,等等,也无法否认其中每个汉字都有其“标独功能”和“结合功能”,完全具有所谓词的功能。中国学者没有理由甘心情愿把汉字硬摆在word的脚跟底下,甘当人家的“儿子”或“孙子”等“小字辈”;决不能把汉“字”和拼音文字的字母等量齐观。26个字母充其量也只能同我们的五种笔画(点丶,横一,竖丨,撇丿,折亅乚乛ㄑ)放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事实上,汉字的“六书”(Six Categories of Chinese Characters)——象形(the
Pictographic例:山,川,艸,木等)、形声(the Pictorial-Phonetic例:汪,洋,妈,骂等)、会意(the
Associative Compounds例:好,男,尖,卡等)、指事(the Self-explanatory例:上,下,刃,太等)、转注(the
Mutually Explanatory 例:老,考,淘,陶等)、假借(the Phonetic Loan例:麥,来,裘,求等)就是中文的“morphology”现象的科学总结。
中国有些语言学家习惯于以西方语言学尺子或标准来匡正中文,难免得出中文没“词法”或词法“不发达”的结论;而且以此为理由判定“汉字落后”、中文难学。对自己母语妄自菲薄往往就是由于自己陷入了“词法越复杂的语言越先进”的误区所致。这里有必要强调:词法越复杂,越表明这种语言仍处在并不十分成熟的发展阶段之中。勿庸置疑,语言文字还是历史越悠久的越趋于成熟。大约公元450年,诞生了真正意义的古英文,至今已有1555年的历史。中文被认为是“非字母文字”始于公元前1500年,至少已有4500年的历史。中文在发展演变中所遇到的和解决的语言文字学问题必然有其它语文可以借鉴的共性的东西。其中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中文的“词汇语法化”。
所谓“词汇语法化是人类语言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虚词一般是由实词转变来的。通常是某个实词或因句法位置、组合功能的变化而造成词义演变,或因词义的变化而引起句法位置、组合功能的改变,最终使之失去原来的词汇意义,在语句中只具有某种语法意义,变成了虚词。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语法化”。
笔者对“词汇语法化”的这一界定表示认同。中文“词汇语法化”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首先是以中文为母语的语族在社会交际的实践中不断洗练自己语文的过程,是他们所使用的字或词的“标独功能”和“结合功能”不断完善的过程。作为一种社会交际的工具或信息的载体,文字也不能避开“用进废退”的规律,更不能避开“明确简约”规律的制约。当人们在频繁地使用“放羊的”“赶车的”“算命的”等较为具体描述职业特点的词语时有可能逐渐将其抽象化“牧人”“老把”“先生”等等;社会客观需要“明确简约”的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必然要向“明确简约”方向发展。
语言大师Dr. Rudolf Flesch鲁道夫?傅乐施博士说,中文“没有字型变化、没有格位变化或人称变化、没有性别之分、没有单复数变化、没有比较级之类的词尾变化、没有时态和语态变化、没有不定式、没有分词和动名词、没有不规则动词,也没有冠词。”但是,他认为这是因为“中文是世界上最成熟的语文。几千年来,中国人不停地简化自己的语言,才得出现在的样子。”他强调说:“幸亏语言学家做过研究,我们现在才知道……原来几千年前的中文……也和许多别的语言一样,又噜苏,又不规则,又麻烦。但经过一代代中国人的‘琢磨’工夫,却已变成了圆润流畅的意念表达‘机器’了。岂止是一种语言,它的主要原理简直就像一部最新式的机器,连零件都已按一定标准配合设计先造好了。”
傅氏在这里所说的“主要原理”不是别的,只能是我们所说的“词法原理”或“语法原理”。傅氏的话也可以这样理解:汉字犹如中文的“预制件”,用的时候,搬过来一组装就行了。而词法复杂多变的语言文字则没有这么方便的“预制件”。
实际上,中文也并非没有词法、语法或文法。只因为中文一直在“词汇语法化”的道路上前进,它的所谓“词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字/词的圈子内或字/词的层面上预先完成的。其中也不乏丰富多彩的内容与形式。在“江、河、湖、海”中的所谓“三点水”;在“割、刮、剥、削”中的“立刀”以及“宝、安、家、宴”中的“宝盖儿”之类的偏旁或部首其实都相当于西文中的所谓“前缀”“后缀”等词法现象,都符合哈特曼和斯托克《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中有关“词法”的定义。从形式上看,这些汉字还可再分成笔画更为简单的结构。这表明肯定汉字本身就是单音词并非是人为的“提升”或“拔高”,而是早就该恢复对汉字本来面貌的科学认识。
综观汉字的历史变迁,不难发现所谓“实字”或“实词”的语义由于在特定的句子结构中有的被“强化”,有的又被“弱化”,结果少数被弱化的“实字”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虚化”的趋势,变得在句子中只有语法意义而丧失“实词”的语义。西方语言学把这种“虚字”或“虚词”叫做“function
word”。
如果把古代的汉语同近、现代的相比,那么,这种“实”“虚”的演变的现象则更为明显。如将军的“将”字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证。该字在《将相和》中显然是实字或实词;但在《沙家浜》“我要察言观色将他防”台词中则完全“虚化”了,已经失去实词的语义。它同“的”字等诸多“虚化”后的汉字一样有时仍保留其“实”的语义,但在很多句子中其原有的名词意义已经完全不见了。然而它仍然是一个既有“标独功能”又有和“结合功能”的汉字。中国人聪明之处就在于不停地充分利用结构(语序)和部分汉字“虚化”的办法使词汇语法化,把拼音文字中“时态”“语态”“语气”等诸多左右句子语义的所谓“词法”或“语法”系统中的要求都通过以字为核心的“预制件”提前满足了。中文能根据社会交际的实际需要用有限的汉字不断地生产出所需要的“预制件”。中文不必像英文那样平均每天不得不启用3个新词(word)以满足“信息爆炸”的需要。中文不必背起不断增加新字的包袱,但依旧“明确简约”。语言是思想的大厦。有语言“预制件”的语言构筑自己的语言大厦必然要比只有又零散又不规范的“砖瓦石块”者要快捷,要明确、要简约。
如果没有老老实实当过几天翻译,大概不易深刻体会到中文的“明确简约”。
这一个“的”字不知要给翻译家带来过多少“烦恼”;在英文里我们压根儿找不到与其对应的字或词。这一个“的”字在不同词、语、句中的语法功能不尽相同。英文中没有这样一个可以自由运动于词组、短语、句子中间的“孙悟空式”的“一专多能”的字或词。为了表达它的signifier(or
significant, significant能指)或signified(signifie, significatums所指)英文几乎不得不动用所有的语法招数,其中包括介词短语(如of
+ noun / pronoun / gerund)、动词不定式infinitive、分词participle以及定语从句、由疑问代词开头的宾语从句which-clause,
what-clause who-clause, how-clause等等。当然,也少不了词汇手段,如大量使用apostrophe-S
(-’s)以及代词的所有格和形容词或副词,等等。可见,单纯用语法手段表示意念或语义是多么拙笨,而将词汇语法化又显得多么轻松自如。不论何种语言,如果其词汇之间相对独立性越少,用起来所遇到的规矩就越多,而规矩越多的语言学习起来就会越麻烦,这恐怕也是“常识”。如果将来有一天把“I
love her”“She Loves me”变成“I love she”“She love I”,估计也不再会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中文“我爱她”和“她爱我”一共是三个字,而英文却非要用把三个同中文内容相同的字变化成六个形式上不同的字来表达与中文同一语义的句子。我国已故百岁老人袁晓园语言大师曾用此例阐明“汉字有适应汉语简短明确的特点”。
笔者曾在一所大学教区里观摩美国中学生的作文课。课后亲自跟一位不懂一点中文男孩聊天。他对中文的“三本书”只说“three
book”不必说“three books”以及不管“谁”去上学,后边接的谓语动词一律用“go to school”觉得非常好玩并树起大拇指说:“Great!”他说如果英文也如此,那么他们作文可能就(“nothing
wrong”)没错了。不过他的老师不太认同地说:没有词法和语法上的错误,还会有拼写错误呢,很多学生总爱把“separate”写成“seperate”;把“library”写成“libary”…
这点见闻虽不足以动摇英文词法的种种规矩,但“历来非法变合法”的论断对世界语言文字发展的前景来说大概也是不可抗拒的潮流。同时,也不难看出,学拼音文字时,学生发生拼写错误也是司空见惯的,很难说比中国学生的错别字要少。
在俄文“Я люблю тебя”(我爱你)这个极简单的句子里也可以发现所谓“词法”怎样使句子显得冗赘。如果主语是“我、你、他”,原形动词любить要分别变成люблю,любишь,любит;按照一般的逻辑常识,可以断定люблю的主语肯定是“我”(Я),那么,这个“Я”似乎就是多余的了,因为没有该词这个句子也不会产生疑义。“Я”存在的理由只能是语言冗余性的一种表现。英文也好,俄文也好,看来烦琐的词法未必给社会交际和学生的学习带来太多的实惠,相反,有时倒是影响语言“明确简约”的羁绊。时至今日,仍然让我们判定宇宙万物的性别,何者为“阴性”何者为“阳性”究竟有多大必要。人类处于蒙昧时期不懂所谓“阴”“阳”都是相对的,是对立统一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局限性必然反映在语言上。因此,我们有理由断定,历史长短不一的语言,都不可避免地要打上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思维的烙印。我们有理由断定,历史较长的语言对客观世界的描述更客观一些或者说更准确一些、更精辟一些。
“在给定的语言里,其语法的职能就是只允许输出符合它既定法规的句子,而不符合者则不被输出。”在近、现代最具权威性的辞书里,主编韦伯斯特Webster的这个关于语法的界定是完全可以认同的。简单来说,语法是权衡句子通不通的“大法”。而不同于专管词汇圈子内的变化多端的“小法”。至于人们为了学习上便利,通常要把词法和语法编在一起,对此也无可非议。但决不能认为有词法者或词法复杂者才是人类最为优秀的语言文字。能把词汇提前加工好的语言是科学的、先进的、优越的。世界上一共有5651种语言(包括没有文字的语言)不会都好或都不好,肯定要有“好、中、差”之分;事物的差异性是普遍存在的。好的语文也肯定会有不足。但是,决不能把一种语文自身的科学性同语文政策或同语言歧视混为一谈。
任何语言学理论研究的成败与否都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社会实践也是检验一切语言学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权威。而对任何语言文字学方面理论研究与探讨未必都是所谓名校、名家的专利。笔者不特别相信那些并不特别熟悉中国语言文字的西方语言学家反倒比我们本土语言文字学更胜一筹。没偏见的读者完全可以从中国语言学低低的幽谷中闻到一点中国语言学春天的气息了。
【主要参考文献】
1. Webster’s
Encyclopedia of Unabridged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2.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by R.R.K Hartmann and F.C. Stork)
3. 《中国语文》199503【原刊页号】161-169
4. 李敏生《坚持科学发展观 弘扬汉字文化》
5. 徐德江《我的文字语言观》
6. 朱曼华《汉武帝的‘罪己诏’与中国人的面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