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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 浏览器劫持 恶意软件被判八罪 2006年11月9日10:21 来源:北京晚报
昨天,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了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称具有其中任意一项特征的软件就应该判定为恶意软件。从昨天开始至本月2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就恶意软件的定义和特征公开征求网民意见。 此前中国互联网协会表示,由于“流氓软件”的称谓带有强烈的谩骂色彩,“恶意软件”的提法更加准确。中国互联网协会称,恶意软件的传播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用户的正常上网,因此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了“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 从现在开始至11月20日,网民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发送到反馈邮箱(f21@isc.org.cn)。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在听取广大互联网用户对“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定义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最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