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为物,惟恍惟惚”①,“至道之精,窃窃冥冥”②,这恐怕是中国人关于模糊性思维与所谓“精确性”思维相互关系最早的论述了。模糊性思维是以反映模糊现象为对象的思维形式,它不是模糊的思维。它借用“模糊”一词,却扬弃其中含混、不清或浑浊等词义。
在翻译实践或外语教学中,我们无时不在同语言的模糊现象打交道。语言材料作为思维的特殊物质外壳其本身存在着模糊性;这是我们运用模糊性思维的依据。美国著名语言学家布鲁姆菲尔德说过:“语言中模糊词和句的存在方使得语言更加富有表达力……语言中词或句模糊性的充分意义、恰当的把握和得体的利用,是语言能力必不可少的因索。”模糊性思维比所谓“非此即彼”的一般逻辑思维能更精确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内在联系性或规律性。
现代脑科学研究中的最新成果,即关于“思维的大脑回路说”和“思维互补说”的理论已为糊性思维提供科学依据。“思维优势的互补证明了无论是形象思维,还是抽象思维,二者是模糊性排列和渗透。”③为此,研究外语教学或翻译实践中模糊性思维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越来越多的事实将继续证明人们只有经过这种所谓模糊性思继才能过渡到所谓“精确性”思维。它比我们早已熟知的“两点论”或“一分为二”的思维方式更能客观地描绘或判断各种语言现象的本质。现实生活也告诉我们思维的模糊性和精确性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只承认思维的精确性而否定其模糊性,必然助长绝对化观念,导致对客观察物欠全面的认识。
目前,不少外语教师已从自己教学结实践中进一步认识到模糊性思维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位教师在回答一个学生词义辨析问题时说:“ARRIVN
IN和ARRIVE AT是有区别的。当你到达某一个大城市时可以用ARRIVE IN,而到达某一小城市时可以用ARRIVE
AT…”教师话音未落,学生便挺出了更多的问题,罗列出好些一时难断定是“大”是“小”的城市名来,结果弄的教师很被动。因为“大”和“小”两者界限指数是什么,教师也并不清楚,即便CITY相TOWN这两个词本身有确切的含义,但谁也说不准两者之间的严格界眼在哪里。词义本身的不确定性或在理解上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思维的模糊性。如果教师偏要给讲个绝对精确,甚至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就难免碰钉子。教学中类似的事例何止万千?!
又如,为了“精确”起见,一位教师在讲BE
MADE OF和BE MADE FROM这两个结构的区别时,写出(1)Bricks are made from
clay.(2)Cloth is made of cotton.这样两个例句,然后断言:第
①见《老子》。
②见《庄子·在宥》。
③见《新华文摘》。87,2.P.26
一句中之所以用from是因为当我们说“砖是由粘土烧制而成的”时,心目中有“化学变化”这个概念;而第二句之所以用of则因为当我们说,“布是由棉花制成”时心中明白布与棉花并未发生“化学变化”,而只是“物理变化”……这位教师对自己措词的严谨是充满自信的。但是,学生仍然提出了问题:“赵州桥是用石头造成的(但维修时又加了点水泥)”——这个句子是按“物理变化”来译,还是按“化学变化”以来译?!教师的处境同上例中提到的那位一样尴尬。
教师(也包括我们的一些所谓参考书)主观上想精确地、毫不模糊地回答学生的问题,然而,在好多情况下,其效果总是适得其反。为了避免混乱、排除混乱,倒引起了更多的甚至更为严重的混乱。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这恐怕不能认为是个别教师的教学经验或水平问题,而往往是思想方法问题。语言模糊性的客观性决定了模糊性思维的必然性。语言现象本来是复杂的,本是那么绝对的,你偏要把它简单化甚至绝对化,那只能受到答观规律的嘲弄或惩罚。
“精确兮,模糊所伏,模糊兮,精确所依”。笔者武断地为这种说法是科学的,也可以说是对模糊性思维的一种很好的写照。最近笔者在译美国一位女诗人的作品时,遇到But
I will not get into a philosophizing strain just yet.这样一个句子,其中strain一词颇不好译。一查词典发现该词至少有64条注释,简直不知怎样筛选。抛开这个词当动词用时的30几个注释条目以外,当名词用时至少也有“拉紧,紧张,尽力,出力,过劳,使用过度,扭筋,脱臼,变形,歪曲,应变,旋律,曲调,调子,节,诗,歌,诗节,歌节,句调,谈姿,语风,笔风,血统,家世,门第,性格,性质,脾气,气质,倾向,气味等32个解,而且这些解的意思并不完全是同义、近义,其中有些意思甚至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首先从总体上运用模糊性思维,而是急于进行所谓“三十二择一”的所谓“精确性”思维是不行的。因为笔者发现这几十个注释条目中,几乎没有一个词条可以直接拿来作为STRAIN一词在这个特定句子中的理想对应词。STRAIN一词词义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人们在理解上的不确定性要求我们只能运用模糊性思维形式,而不能马上进行所谓“非此即彼”的抉择。因为模糊性思维具有灵活特性,它不必以占有精确的数据作为思维条件。这样,我们往往可以根据占有较少的“已知”而推断出“未知”来,从而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在翻译的实践中,模糊性思维首先要求我们在总体上把握事物。比如为了弄清STRAIN一词的精确词义,首先要考虑一下通篇文章的风格或作者本人当时的写作动机或写作态度等因素——当我们有意识地把一切有利于我们运用模糊性思维形式的因素都考虑进来时,我们的所谓模糊性思维也就十分接近于所谓更“精确性”的思维了。
当我们在总体上运用模糊性思维时,实际上,我们便已把STRA
IN一词的词义“浮动”范围缩小了很多。最后,发现STRA IN译为“文风”较为合适,也就从根本上避免了照词典生搬硬套的毛病。这里当然我们不是要否定词典的作用,因为它毕竟为我们运用模糊性思维提供了最初的依据或“数据”了。
把模糊性思维原理用于阅读理解的过程时也颇能提高阅读理解的效益。如,一位学生当他读到The
livers of the cod and halibut,the two kinds of fish,yield
nourishing oil.这个句子时,不认识cod和halibut字,便想马上查查字典,但他发现句中有the
two kinds of fish等字样时,便恍然大悟,断定,这是“这两种鱼”的名字。他想,就是先不去查出这两个鱼的具体名字,也不影响阅读的“大局”。学生这种作法实际上就是在运用棋糊性思维。他暂时不求“甚解”,但却抓住了主要矛盾,并赢得了时间。这或者也可以说是“有所不为”然而才有所为,这比那不肯走“之”字形路的人要高明一些。
模糊性思维用于句子结构或句型分析上也很有威力。
去年在东京召开的第五代计算机学术讨论会上,有的科学工作者指出:研制第五代计算机的关键在于能否提供精确的自然语言结构模型。毫无疑问,这需要语言学(包括语法学、语义学)、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三方面通力合作。但毋庸置疑的是充分发挥模糊性思维的先导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模糊性思维对具有很多组成因素的事物的识别有着得天独厚的作用。它可以根据各个组成因素的变数从总体上对大事物做综合的模糊识别;同时通过模糊集合做出均预测性分析。
再老练、再有经验的教师,他企图在短时间内,搜集到由一种基本句型派生出来的所有句式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现代计算机科学要求我们必须迅速地提供语言结构模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手段来解决科研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我们现在有理由寄希望于利用模糊集合的方法探索我们语言学研究方面的某些课题。
例如,我们可以根据需要,在限定有关变量的情况下,可以相当准确地预测某一句型可能派生出来的具体句式。这里让我们以S+V+C“主一系一表”基本句型为例,进行一次非常简单的预测。
首先,根据一般的语法常识可知,在S+V+C句型中S即主语的表达方式为:
S1=NOUN
S2=PRONOUN
S3=NUMERAL
S4=GERUND
S5=INFINITIVE
S6=PHRASE/COMPOUND
S7=CLAUSE
S8=OTHER
WORD AS ANOUN
C1=NOUN
C2=PRONOUN
C3=NUMERAL
C4=ADJECTIVE
C5=PARTICIPLE
C6=GERUND
C7=INFINTIVE
C8=ADVERB
C9=PREPOSITIONAL
PHRASE
C10=WORD-GROUP
C11=CLAUSE
根据丁S/V/C诸因索对构成句式的影响或作用,我们可以按矩阵乘法的算式得出S/V/C的具体何式。(为了简化句式并考虑到V在句中的词必比较空灵,故下列各句式均以SC代替SCV。)
这个矩阵结果表明,通过模糊集合可以做出预测性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下述88个句式(当然,考虑到S→C的“可逆”关系或句子可以倒装的因素以及其他参变量的某种变化,我们可以推断出更多的句式来)原则上都是合语法规则的,而按照下述句式组织的句子都应该是有交际能力的。因此,进行这种预测性分析不仅对话言学研究本身有意义,而且对具体教学工作,如外语的测试工作等等也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最后,模糊性思维埋论崛起的意义还表现在它对旧有翻译理论的更新上。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从模糊性思维出发向所谓“精确性”思维过渡的过程。这正如“3.14159……”这个表示圆周率的无限循环的数列可以无限地去接近π一样,但它又永远不会绝对等于π。凡语言都不会是赤裸裸的——它总是要打着社会、历史、种族等等特定的烙印;而这种“烙印”在移植或翻译的过程中任你再三加以细心的保护,都不可能也不应该还同原来一样自然贴切而无斧凿之痕。不仅翻译一部书不可能作到完全的“等值”,就是翻译一句话、一个词在好多情况下也是难求其完全对等或等值的。
在美国的饭馆里常听见有人说“One
Hamburger to go.”如何把这句很普通的话译得“信达雅”或“神貌结合”又有韵味?如何把它译得和原文一样“等值”?这句话至少有三层意思:一是我要买一个汉堡包,二是我不是现在就在你这个饭馆这儿吃;三是请服务人员用锡纸给包装一下。如果我们把它照字面直译成“买个汉堡包就走”那末,不了解美国人所赋予它的特殊含意的读者是很难得到“等值”的效果的。从这里不难看出,作为反映思维过程或思维结果的语言外壳同思维本身的联系是非常微妙的,非常复杂的。当我们不能把握特定的语言环境而又想精确地理解语言实质时往往是相当困难的。比如,美国人有处理家庭中过剩物品,在自己宅房附近进行拍卖的习惯,反映这种“拍卖”的词也很多,诸如:1.GARAGE
SALE,2.YARD SALE,3.ESTATE SALE,4.MOVING SALE,5.FAMILIES,6.GROUPS
SALE等等,我们很难找到它们的对应词。这不仅因为在我们国家几乎看不到这种“拍卖”形式,也因为这些术语本身的确切内涵又不完全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模糊性思维尚能向我们投出一丝通向理解大路之光,使我们能根据总的场景即语言环境作出应有的判断。
也许有火会把运用模糊性思维理解为如哥伦布把鸡蛋立在桌上一样容易和简单,但这只能使他离精确性思维更远更远。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窃兮冥兮,其中有精。”看来,模糊性思维的普遍性在老子、庄子时代就已有了论述,中国人最有理由把这一理论发扬光大。